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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经营性房产-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1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云南警官学院经营性房产-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租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警官学院经营性房产-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租项目***于 2024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云南警官学院经营性房产-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采购需求:对采购人学院内的6处经营性房产-商铺进行招租,详见下表。

标段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测量面积
(平方米)

月租金(元/月)

年租金(元/年)

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月)

经营范围

备注

1

1

圆山学管楼(校园理发室)

35.34

1,320.00

15,840.00

37.47

校园理发室
 

2

2

圆山学管楼(校园文具便利店)

53.57

3,350.00

40,200.00

62.45

校园文具便利店
 

3

3

圆山学管楼(校园饮品店)

68.86

4,340.00

52,080.00

63.07

校园饮品店
 

4

4

圆山学管楼(学生公寓附楼超市)

147.48

25,800.00

309,600.00

174.95

学生公寓附楼超市
 

5

5

圆山公寓1号楼(学生生活超市)

56.60

10,040.00

120,480.00

177.42

学生生活超市
 

6

6

豹山学区教工食堂副楼商铺1(校园快递店)

46.20

2,370.00

28,440.00

51.20

经营快递服务
 

★注:
1)不得从事经营范围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经营药品、酒类饮料、香烟、音像制品、警用品和反动宣传品等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2)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经营活动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应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活动、社会活动的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督,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该后果不妨碍招租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
3)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租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招租,但同一供应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某一供应商一旦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仍可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其他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服务期限:项目租期3年,具体起始和终止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租期间因政策或招租人决策原因,可与承租人协议终止合同,租金一年一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 
二、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可不提供,但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任意一种证明材料(自然人可不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今期间的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自然人可不提供)。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今期间的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自然人可不提供)。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自然人仅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须承诺目前未承租采购人房屋或承租合同已到期。(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若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则取消成交资格)
10.若供应商曾承租过采购人房屋,须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或未按时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行为(例如在本项目开标前仍存在拖欠租金、水费、电费、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按时按要求腾空搬离等纠纷),若存在以上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租。(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若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则取消成交资格)
11.标段3、4、5承租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 
三、获取招租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1日17:30至2024年3月18日17:3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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